招标编号:HG2024-4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品油供应商入围,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成品油供应商名录库,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情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24年-2026年成品油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成品油(特指0#车用柴油、92#车用汽油、95#车用汽油等产品)供应服务,供应至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经营企业销售。
2.2供应商名录库的确定:招标人将对通过评审(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评审)的投标人可进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品油供应商名录库。(备注:招标人有权对入围名录库的供应商的相关资格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 具体项目供应商的选择:招标人(或其下属企业)将根据需求邀请名录内的成品油供应商进行报价,按相关规定评审确定成品油供应商后,签订成品油供应合同。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所入围供应商承诺成品油供应的份额,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4 成品油的质量标准:可参考第四章。最终按招标人组织各项目采购时提供的指标及具体项目要求的指标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若使用分公司进行投标的可以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2投标人须为成品油生产厂家或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经销商,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柴油、汽油;经销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柴油、汽油。
3.3经销商须具备成品油仓储能力,拥有自有或租赁的成品油仓库,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3.1自有仓库的:
①提供自有仓库合法产权证明,产权证明为政府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或经所在地技术监督局(所)或权威检验机构检测的,提供投标人自有成品油库有效的罐容检测报告证明;或提供仓库建设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包括且不限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等),如有虚假,将否决其报名的相关文件,已经评审确定其供应权的取消供应资格,同时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②仓库产权为投标人的下属子公司或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需出具经双方盖章的书面声明函的原件,说明投标人与成品油储存库所有者的关系,且说明该仓储库库容可由投标人调配使用。同时,需提供上述第①点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3.3.2 投标人租赁仓库的:
投标人租赁仓库的,需出具经双方盖章的书面声明函原件,说明投标人与成品油储存库所有者的关系,且说明该仓储库库容可供投标人使用;或提供仓库租赁合同的彩色扫描打印件。同时,需提供上述3.3.1条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3.4 自2023年1月至今,投标人需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累计成品油销售数量达10万吨以上(含10万吨),提供合同及发票,或经盖章确认的销售报表等证明材料;
②具有向广西港口成品油库发货的业绩,累计发货数量达2万吨以上(含2万吨),提供合同及发票,或发货、运输、入库单据等证明材料;
③具有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下属企业供货的业绩,累计供货合同数量达2万吨以上(含2万吨),提供合同及发票。
投标人可提供上述业绩要求项下①或②或③其中一类业绩,但只能在同一类业绩下累计供货业绩数量,提供的供货合同、发票等材料彩色扫描打印件。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打印件。上述财务报表每页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0万元以上(含50000万元)。
3.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其竞标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因法律纠纷案件被执行或者由于诉讼、仲裁、欠缴税款,被法院、银行或税务部门查封、冻结,足以对合同履约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与交投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商业行为中有欺诈、违约行为、恶意索赔、恶意拖欠合同款项等不诚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况的承诺函)。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如设置有总分支机构的单位,可由总部机构投标,中标后可授权其分支机构执行。
4.评标办法
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5.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23时59分止 (北京时间,下同),使用账号及密码登录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jthg.zcjb.com.cn)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咨询电话:010-8918-0092)。
5.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50元/套,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jthg.zcjb.com.cn)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5.本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无需使用CA,使用账号密码完成解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勘查,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0日9时00分。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在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常用工具】中下载。)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jthg.zcjb.com.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识别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登陆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jthg.zcjb.com.cn)开标大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发开始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不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6.5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现场开标。
6.6投标人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标段),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jthg.zcjb.com.cn)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jttzjt.com)、广西交投宏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jthg.zcjb.com.cn)及《云顶国际8588yd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771-5811976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三祺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云顶国际8588yd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沿街商铺)3楼312室
项目负责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4793126
招标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顶国际8588yd
2024年9月10日